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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夏令营生病谁的责任?
如果是夏令营方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是要承担责任。其次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损害,也可以一并主张赔偿。事故发生后,应该及时到正规医院治疗,保存好病例、医药费清单以及相关医疗发票等单据。后期可以就赔偿事宜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或者到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孩子在夏令营生病时的责任承担,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孩子在夏令营期间因为过度训练导致生病,那么组织方可能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另一方面,如果孩子在游学过程中因为摔倒而受伤,旅行社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孩子因为体罚而导致轻伤,夏令营教师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同时因为未能看好孩子并造成伤害,也需要承担次要责任。
总之,孩子在夏令营生病时的责任承担,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和划分。如果涉及到赔偿事宜,建议及时联系相关机构或律师进行咨询和处理。
校外培训法?
第一条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规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行为,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实施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第四条 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
校外培训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为履行法定职责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相违规开展校外培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校外培训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退还所收费用,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这些行为包括,通过即时通信、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以及其他未经审批开展校外培训的行为。
是为了提高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法治化水平,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校外培训治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教育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形成《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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